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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8月30日在大话利州上的“关于学校要求购买学平险事宜”网帖内容,我局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2号)等文件关于“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保险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转移体系,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各个学校须认真履行涉教保险工作有关职责和义务,依法开展保险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与学生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各类商业保险。它是构成学生生命健康安全保险防护网(风险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转移学生家庭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本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家长和学生的风险防控能力,学校每年9月开学时宣传、倡议购买涉及学生健康平安的险种,保险时限为当年9月1起至次年8月31日。学校严格遵循“自愿投保”原则投保,通过家长会、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家长,买与不买、买什么险种,完全采取自愿购买原则。
感谢网友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利州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电话3306892进行咨询。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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