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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车管所亲启(关于超标电动车办理过渡拍照)【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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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1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9-18 16:28 编辑

超标电动车的拍照办理,在上西只要不买保险就各种卡,但是买了保险就什么都无所谓了,他们经过系统培训了吗?
因为很多二手电动车没有行驶证或发票,但是能够提供购买渠道,为啥上西就不给办呢,为啥买了保险就可以办理了呢?为啥去老城时代广场点位就可以办理了呢?
这个保险不是自愿的吗,不买保险就区别对待?你们所谓的中标公司是什么背景?为什么不在所有点位把自愿购买保险的政策进行公式呢?
发表于 24-9-12 1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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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12 1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情况,分点位。有些点位建议(强烈要求)2轮 3轮车都要购买保险,有些点位建议(明确要求)3轮货车必须购买保险,2轮车自愿购买。建议你可以拍照 录视频,反映给交警队。政府政策是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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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1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在广元大话利州网上论坛上反映“车管所亲启关于超标电动车办理过渡牌照”的诉求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6月19日,广元市公安、市场监管、交通、住建、经信、消防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保险企业可以为备案登记车辆依法提供保险服务”。该《通告》并未将购买保险作为备案登记的前置条件,是否购买保险、如何购买保险都要车主或驾驶人自愿。近年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充电自燃事故频率大幅上升,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车主和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建议群众在购买电动车辆和办理上户等业务时,按规定购买车辆保险。目前,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超标电动车全链条整治的政策要求,广元市落实了“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警保合作”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城乡设立了若干个便民服务点,并对保险品种、收费标准、理赔流程等内容,在现场以展架的形式进行了公示,以方便群众自主选择购买保险。在引导群众更换新式临时备案登记标志牌过程中,确实存在现场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群众误解为“强制购买保险”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已对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故意刁难群众、推诿扯皮等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如您对超标电动车临时备案的政策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9-5206185(交警支队道安科)
感谢您的监督与理解。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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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15 0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都是,个别人员,临时工城管,辅警…          好一句“自愿”,自愿买保险,自愿参加辅导班,自愿延迟退休,自愿捐献器官…     其实,种过田的都知道,树根烂了,再怎么治也是浪费时间,不如砍了重新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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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1 19: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发票合格证,没有的话也不给上,后面买了保险也有法上了。现在的手段真的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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