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信
尊敬的广元市委、市政府:
我们是北二环和成原著的业主,现怀着极度愤慨和无助的心情,向您反映开发商广元感
动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和成原著项目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本次来信
希望各父母官能秉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千百年为官之道,恳请贵部门彻查并帮助我们解决
困境。
一、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不合理的产权办理约定:购房合同中,开发商竟规定需交房后五年才能拿到产权证,这
远远超出正常办证期限,且违约金仅为万分之 0.05,目前二期从购买房产至今已有 8 年,
如此条款对业主极为不公,显失公平性与合理性。
隐瞒房产抵押事实: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房产已抵押的关键信息,导致业主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如今,因项目地皮抵押,我们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房产
实际沦为“小产权”状态,无法正常交易转让,严重损害了业主的财产权益。
故意拖延首次登记:开发商在合成原著二三四期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后,未正常办理首次
登记,致使合成原著二三四期业主无法办理房产分户产权和车位分户产权。
随意变更物业公司:开发商抓住新小区难在短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空挡,在销售之初
约定的物业公司是广元禾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交付使用时单方面变更为广元禾耀物业服
务有限公司,利用房屋交付压力迫使业主签订新的物业公司。
二、项目不可控风险问题
目前情况来看,合成原著一期车库不动产证,二三四期房产证及地下车库不动产证下证
时间遥遥无期
民间借贷纠纷:开发商因和成原著项目与广元久润实业等企业陷入民间借贷纠纷,目前
项目土地使用权还处于质押状态,这无疑给项目的房产证办理推进及业主权益保障带来巨大
隐患,致使我们疑惑的是:房产已经售卖给我们业主了,连同项目地皮使用权已经转移给我
们业主,开发商为何还能将项目用地抵押出去?
未首次登记:开发商在合成原著二三四期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后至今三年,未正常办理首次
登记,致使合成原著二三四期业主无法办理房产分户产权和车位分户产权。
项目用地问题:经了解,该项目因市政道路建设占用该项目部分土地,需先向市不动产登
记中心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才能继续推进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是至今没有解决,
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业主产权办理进程,使我们陷入有家难安的困境。
三、对住建局监管的质疑
令人费解的是,在项目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楼盘却销售良好,这不得不让我们对住
建局的监管工作产生严重质疑。住建局肩负着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购房者合
法权益的重要职责。然而,在和成原著项目中,却似乎未能有效履行监管义务,致使开发商
的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制止与纠正,其中是否存在失责行为甚至内幕交易,我们希望有关
部门能够深入调查,尤其是项目用地的抵押问题,如果是售楼前抵押出去,那么抵押的用地
本来具有偿还风险,开发商为何还能销售和转移,住建部门为何还要发放预售证,如果是售
楼后抵押出去,那么性质更为恶劣,明知已经销售出去,项目用地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业
主,为何还能那别人的东西抵押,相关部门的监管何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四百零二条规定:
1. 告知义务: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前已经将土地抵押,应当在销售时告知购房者。否则,
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 解押义务: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必须解除土地抵押,确保购房者能够顺利办理房
产证。如果因土地抵押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业主大多是普通民众,耗费一生积蓄购买房产,只为能有一个安稳的家。但如今,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与相关部门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力,让我们的生活陷入混乱与绝望,在此,
我们强烈要求:
1.责令开发商立即解除地皮抵押,尽快完成首次房产登记,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按照合理标准赔偿业主因延期办证及房产抵押造成的经济损失。
3.彻查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住建局在该项目监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若存在失责或违法违纪行为,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我们衷心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秉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千百年为官之道,
切实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早日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生活。
和成原著全体业主
2025年 1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