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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现将您关于“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咨询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原退休费加发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1号)相关政策要求,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可在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办理流程为:退休人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给本单位人事经办人员,待单位核实后,单位复印加盖鲜章,退休时,一起报送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862581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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