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10-11 14:46 编辑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广元金顺汽车4S店一名一线员工,夏天车间温度高达40℃,没有高温补贴不说,近期,公司在未与员工进行任何有效沟通、未给出合理说明且未遵循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工资考核绩效扣完后,还要擅自打折降低员工工资。这种随意打折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切身利益。工资是员工维持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公司此举导致许多员工面临经济压力,生活质量下降。有的员工因此无法按时偿还房贷、车贷,有的员工难以保障子女的教育费用。公司的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对公司随意打折员工工资的行为展开调查,责令公司立即纠正错误,足额补发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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