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5-10-28 16:19
RE: 广元交警,川H1289E逆行【已回复】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广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监督,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单位核查 2025年10月04日13时23分许,在蜀门北路二段,川H1289E小型汽车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于 2025年10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王某做出记 3分,处罚200元的决定(决定书编号:510801125119766)。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车,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 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