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论坛-大话利州

  • 0839-3221258
  • 打造川北地区最大的生活互动直播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992|回复: 4

[建言献策] 广元地区乱办酒席现象整治不力【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12-3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6-1-1 20:24 编辑

广元地区乱办酒席现象盛行,地方政府、村规民约都行同虚设,呼吁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督到位,建议所有大型酒席都需村社区批准方可办理。
发表于 25-12-3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也要政府咋个监督?监督在职公务人员可以,有纪委可以举报,普通老百姓咋个监督,而且现在本来一些公务人员小事情也不愿意请客找麻烦。你说的大部分是群众老百姓,那没办法,有些人脸厚,啥都要请,这种人你只有各人心里觉两句,大不了不去就是了,身体力行的抵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12-3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推动移风易俗建设工作,今年9月份,针对农村乱办酒席、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过重等问题,市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提倡“红事新办、白事简办、余事不办”,指导各地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加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引导群众积极践行文明新风尚。但在具体推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形成节俭操办红白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范围、超规模的宴席,以身作则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6-1-3 0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条:“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村民自治法》相关规定:村规民约需合法合规,且村民应共同遵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6-1-3 2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应该加上,农民买车建议50万以下! 买房100平方以下,红包不得超过1万,我说我吃不起饭,你说我大操大办!   我说我在工地打工,你说我在工地当股东!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