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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咨询的补贴事项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即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3000元/年·人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人员;2.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零就业家庭成员;6.长期失业人员;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若您符合以上条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工医疗报销等事宜请咨询医保部门。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拨打0839-3451398进行电话咨询。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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