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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劳动局同志回复一下
尊敬的劳动局领导:
我是一名在广元市博物馆上班的保安.
2025年12月29日经人介绍开始在广元市博物馆上班.2026年1月20日由博物馆领导联系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务工合同.但广元市博物馆王洪燕馆长要求用工合同签订日期,必须从2026年1月15日开始签订,就是说本人从12月29日开始上班到1月14日工作期间没有工资.1月份工资在26日只发放594.31元.请问劳动局领导,
1.广元市博物馆保安工作入职18天没有工资是否合理.
2.博物馆的这项规定是否合法.
3.如果不合法,那么我们是否有权请求劳动局领导为我们争取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
请劳动局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于回复 谢谢
本人姓名:张子平 电话:13541839937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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