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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祝立平

致社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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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9 1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一句话,这类进入编制的部分人,并非高收入,跟相关企业在编人员基本不错上下,这是国家在考量这一部分回乡知识青年在建设农村,为国家,没有能参加高考而解决了他们的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但是,他们也是通过了相应的国家正常的入职程序和过程,如有一比,广元在90~93年期间,确实解决了一批在大小集体企业,若干年来就职的一批市民(临时工)转变成为了企业职工,从那时起开始有了所谓工龄,但到法制退休时,由于工龄时间短,退休工资核定时不到800元,这个就是现实。但就你讲的这些人,本人隔行就如隔山,其他的也就讲不清楚了,但是,并非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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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当前灵活就业已经成为就业领域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灵活就业人员为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我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持续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按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自身情况在税务部门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缴费档次,延长缴费年限,目的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老年生活水平。关于您反映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压力大等问题,我们将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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